《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春节放假3天(初一至初三),所以这3天属于“法定休假日”,找劳动仲裁律师咨询,法律咨询服务相关,其他4天只是国家统一调整把休息日拼在一起而连续休息而已,不属于“法定休假日”而《通知》只规定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并没有明确属于“法定休假日”,所以不能认定延假期间属于“法定休假日”
三、延假期间加班如何发工资?
《通知》要求:“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通知》明显也注意到了与相关法律的衔接,所以以“安排补休”这一表述来界定了延假期间加班的待遇,也印证了笔者延假期间并非“法定休假日”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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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劳动仲裁律师咨询,在线法律服务热线,劳动仲裁律师咨询,企业法律服务费用,湖南大泽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泽法律咨询服务,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二、延假期间是“法定休假日”么?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而“法定休假日”加班只规定支付300%的工资报酬,并没有提及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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