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延长复工劳动律师日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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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春节放假3天(初一至初三),所以这3天属于“法定休假日”,其他4天只是国家统一调整把休息日拼在一起而连续休息而已,不属于“法定休假日”不过比较麻烦的是,劳动者要是因为交通原因回不来或担心疫情不愿意回来,劳动律师免费咨询,企业法律服务费用,用人单位不可以按旷工来处理,毕竟是国家规定的特别假期,劳动者有权休假,也有权拒绝加班,正宗劳动律师免费咨询,劳动律师咨询服务相关,湖南大泽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泽法律咨询服务,除非是抢险救灾而《通知》只规定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找劳动律师免费咨询,法律咨询服务相关,并没有明确属于“法定休假日”,所以不能认定延假期间属于“法定休假日”而“法定休假日”加班只规定支付300%的工资报酬,并没有提及补休
一、延假期间能否安排劳动者上班?
某用人单位因订单多,年前就安排了劳动者2020年1月31日回厂上班,所以询问如果仍按计划安排上班是否会构成违法?答案显而易见:不构成违法
二、延假期间是“法定休假日”么?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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