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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流刑事诉讼辩护_刑事诉讼辩护

择流刑事诉讼辩护_刑事诉讼辩护

律师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指的是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向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如果律师对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提供有力的法律帮助.那这种法律帮助就没有实际意义,不能有效帮助被告人解决法律问题,是一种无效的辩护。律师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的原则有效辩护原则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①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②允许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应当同样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③国家应当保障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④提高律师刑事诉讼中辩护质量。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律师,有效辩护也是律师职业标准中的一条,有效辩护的实现是建立在律师职业规范及律师辩护制度的基础之上的;⑤保障委托人知情权。国家法律要求律师与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可以督促律师认真对待案件.提升有效辩护的价值。我国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的发展从1979年到2019年我国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三次修改,三次颁布,每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律师辩护制度都是一次新的改革。2012年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的参与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阶段,可以针对辩护委托人的陈述事实以及案件调查结果。对侦查人员和检察官进行辩护,或者采用书面辩护的形式,检察官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应的刑事辩护方式对律师的辩护意见进行采纳。从这点可以看出,律师的辩护范围和诉讼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扩展。比如,允许律师参加庭前会议程序,在没有证人和使用合法的法律依据下对案件的观点发表看法,使法官做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决定。辩护律师与委托人在案件侦查期间会见不受监视,律师可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携带相关文件资料对被告人进行资料核实与询问。案件进行审查起诉阶段后.只要尚未开庭审理,律师可以在法院进行案件卷宗信息的查阅、抄写与整理,允许律师对资料进行电子扫描和拍照。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制定辩护的对象扩大到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嫌疑人、被告人,这些改革措施都大大提高律师的有效辩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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