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以及精神关爱服务。主要形式有两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服务一般是三无老人。2016年我国老龄人口突破2.3亿大关,老龄人口比例超过老龄化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各地开始对养老福利模式进行积极的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应运而生。居家养老由大连市首创,它非常好的特点是解决了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但如果长期采用大龄下岗女职工作为服务者,不引进年轻化的专业人才,居家养老将会很难发展到新的高度。现在全国各地高校已经陆续开办与养老相关的专业,相关产业更应该及时引进专业人才,完善我国养老模式。中国人的养老观念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根据有关调研,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占90%,只有约10%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社区、养老机构如何把养老服务延伸到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满足他们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是必须着力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同时,我国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数量巨大。这部分人多数分散居住在各自家庭中,其养老不仅有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问题,更有医疗护理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具有一定医疗护理知识和技能,能较好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不能满足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绝大多数老年人只能选择居家养老。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要达到30张。但目前,全国养老机构仅有床位390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只有20.5张,离纲要提出的标准还有很大缺口。选择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尽管只占10%,但这部分老年人的量在2000万人以上。所以,能够入住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的只是很少一部分老年人,很多地方存在养老院一床难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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