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0 08:53
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一家分别在A股和H股上市的玻璃生产企业隐藏的环保违法行为。
这份文号为【豫环罚〔2015〕1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河南省环保厅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洛阳玻璃龙昊公司),日产650吨浮法玻璃生产线未批先建投入生产,存在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并给予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用证券简称洛阳玻璃(600876))组织结构显示,龙昊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主要从事浮法玻璃的制造和销售、技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