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质量15%不合格
日期:2015-04-10 08:45
*玻璃网讯,9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通报2014年广东省包装机械等20种产品定期监督检验质量状况。其中,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
本次检验了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江门、中山、惠州、东莞和顺德等9个地市(区)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依据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的抗冲击性、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能、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验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登录 | 关于网站 |  普通版 |  触屏版 |  网页版
12/23 03:21
返回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