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浙江玻璃举行了有关新增董事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讨论及以表决后,会议通过以后两个议案:1、批准委任高火金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由是次会议结束时起至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2、批准委任沈广军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由是次会议结束时起至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即从即日起,高火金先生及沈广军先生已获委任为浙江玻璃新增之执行董事。
于当日,我们同时向香港联交所发布了相应的公告,并及时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了浙江玻璃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
于本日股东会及公告后,浙江玻璃的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冯光成先生、洪玉梅女士、锺国武先生、高火金先生及沈广军先生;两名非执行董事刘建国先生及施国楝先生;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珺博士、王燕谋先生、王和荣先生及苏拱嵋先生。